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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的新聞似乎都讓人充滿著一些悲傷的情緒,不過,這次終于有個好消息要來啦!從去年起提出,入籍時間縮短、語言放寬、對加拿大移民入籍申請者重大利好的C6法案,終于要來啦!
在2017年5月3日,參議院以45票支持、29票反對、零票棄權宣布正式通過新法案,但是在新法生效之前,國會議員將繼續討論修改后的法案。現在,大家需要等待總督的批準,這是法案生效前的最后一個步驟。有律師透露,預計修改后的新法案很快就會生效,且隨時都可能生效,具體日期取決于總督與聯邦政府。
下面來看看本次C6法案(新《公民法》)的亮點和改動:
1、時間放寬松
這是大家最為關注的一點,公民申請縮短永久居民在加拿大全年居住的時間,從現在的6年里住滿4年,改為5年里住滿3年。申請人在加拿大獲得永久居住權之前的時間(以難民、臨時居民身份、留學生身份等)也計算在內。不過,留學生住在加拿大的留學時間以50%折算,最多可計算一年。
2、取消“留加意圖”條款:
新政改變為任何加拿大合法公民都有自由遷徙的權利,公民若搬到加拿大境外,不會廢除其公民身份。此外,新法還規定加拿大政府無權取消公民的加拿大國籍。政府唯一能取消公民身份的理由是,發現申請人在申請公民身份的過程中造假。
3、語言要求降低
提議將必須達到英語或者法語的語言要求,通過相應考試的申請人年齡范圍從14歲至64歲,重新調整為18歲至54歲。但本次由獨立參議員黛安·格里芬(Diane Griffin)提出的修正案,在參議院修改為18歲至60歲。
4、報稅記錄時間減少
原法案C-24規定需要提供過去6年內4年的報稅記錄,而新法案只要求提供過去5年內3年的報稅記錄即可。
5、放寬對小孩的要求
本次保守黨參議員維克多·奧(Victor Oh)提出的另一項修正案,將允許未成年人在沒有父母協助的情況下申請公民身份。根據現行法律,父母和子女在申請時被視為一個單位。如果父母的公民身份申請被拒絕,該文件中包含的子女或子女也不能獲得公民身份。在這種情況下,孩子必須等到18歲才能再申請一次。
一路走來,關心此案的人肯定不會陌生這些進程:2016年6月17日在眾議院三讀通過,預計7月1日加拿大國慶日生效。加拿大國會參議院商定2016年9月27日二讀但并未執行。加拿大國會復會之后將再議日期定在了2016年10月18日,最后還是沒有進展。
前加拿大聯邦移民部長麥家廉在16年年底的座談會上對媒體告知,“目前聯邦政府對新法案部分條款有部分異議,政府決定修改《公民法》,法案獲得了國會的通過,還須獲得參議院的通過,才能生效。移民部也一直在努力推進。”
2017年5月3日下午在參議院以45票支持、29票反對、零票棄權正式通過,如今只等總督簽字使法案成為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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