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磅消息!加拿大放寬外國人買房禁令,持工簽者也可以買房啦!
當地時間3月27日,加拿大住房和多元化與包容部長胡森(Ahmed Hussen)宣布了修訂《禁止非加拿大人購買住宅物業法案》(Prohibition on the Purchase of Residential Property by Non-Canadians Act)的相關條例,將允許持有工作許可證或根據移民和難民保護條例獲授權在加拿大工作的人購買住宅物業,并于2023年3月27日生效。
此前,議會于2022年6月23日通過了《禁止非加拿大人購買住宅物業法案》,并于2023年1月1日起生效,該禁令旨在改善加拿大人的住房負擔能力。
時隔3個月,為了增加加拿大住房供應的靈活性,加拿大政府宣布對該禁令進行一系列修正,以擴大例外情況,允許非加拿大人在某些情況下購買住宅物業。
胡森表示:“為了給尋求為加拿大作出貢獻的新移民和企業提供更大的靈活性,加拿大政府正在對法案的規定進行重要修訂。這些修正將允許新移民通過擁有住房在加拿大扎根,并允許企業通過增加加拿大城市的住房供應來創造就業機會和建造住房。修正案在確保住房用于居住在加拿大的人,而不是外國投資者的投機性投資。”
下面,和小澳一起去看看這次修正的內容:
1、允許更多持工簽者在加拿大工作期間購買住房
修正案允許持有工作許可證或根據移民和難民保護條例被授權在加拿大工作的人購買住宅物業,需要符合以下2個條件:
買房時,工簽持有者的工作許可證或工作授權有效期超過183天或以上;
沒在加拿大購買超過一處住宅物業。
這個允許持工簽者可以買房的新規,不再需要看在加拿大時間年限、工作經驗和報稅記錄。
2、廢除現有條款,禁令不再適用于空置土地
根據之前的規定,非加拿大人不得購買劃為住宅用途或住宅混合用途的空地。
加拿大政府現在正在廢除《禁止非加拿大人購買住宅物業法案》條例第3(2)條,隨著這一變化,禁令將不適用于所有劃作住宅及混合用途的土地。
這也意味著,現在非加拿大人可以購買用于住宅和混合用途的空置土地,買方可以將其用于任何目的,包括住宅開發。
3、允許非加拿大人購買住宅物業并進行開發
加入用于開發目的的例外,這一例外允許非加拿大人購買住宅物業用于開發。修正案還將例外從目前適用于上市公司,擴大到根據加拿大或省法律成立并由非加拿大人控制的公開上市實體。
根據CMHC常見問題解答,“開發”不包括“出租物業給租戶,或以其他方式將物業作為出租物業管理,作為其投資組合的一部分。維修、翻新和改建也不算作“開發”。但CMHC指出,一些“相當于建造新建筑或改變用途”的擴建或改建,例如將創建一個新的住宅物業,現在將被允許。
4、將公司外資控制門檻從3%提高到10%
雖然最初制定外國買家禁令時考慮到了加拿大個人和轉售市場,但禁令的一個較少討論的方面是其對發展行業的影響,特別是在立法將非加拿大人擁有3%或更多股份的實體視為外國實體的情況下。
自禁令于1月1日生效以來的短短幾個月里,這3%一直被開發商反復提及為過度限制,特別是對房地產投資信托(REITs)。
根據修正案,對于根據加拿大或省法律成立并由非加拿大人控制的私人持有公司或私人持有實體,控制門檻從3%提高到10%,這符合《未充分利用住房稅法》(Underused Housing Tax Act)中“特定加拿大公司”的定義。
換言之,非居民直接或間接占股的門檻從最多3%放寬至10%,為加拿大做出貢獻的新移民和企業提供了更大的靈活性。
加拿大海外買家購房禁令是什么?
加拿大總理特魯多為了提高加拿大人的住房負擔能力,宣布了為期兩年的《禁止非加拿大人購買住宅物業法案》(Prohibition on the Purchase of Residential Property by Non-Canadians Act)。
購房禁令的內容
購房禁令內容為:2023年1月1日起,非加拿大人,非加拿大實體,如公司和外國控制的加拿大實體,在兩年內不得購買住宅物業。
違反禁令購買房產的非居民,以及任何故意幫助他們這樣做的人,都可能被定罪并處以最高1萬的罰款,法院將有權下令出售房產。
幾類可以豁免的人群
禁令中明確規定,以下幾類人可以從此項禁令中豁免,仍然具有購買住宅物業的權利:
符合特定要求的國際留學生,包括過去五年的大部分時間都在加拿大度過,他們將可以購買500,000元以下的房產;
在購買房產之前的四年中,至少有三年在加拿大工作并提交納稅申報表的外國工人(有關稅務申報和以前工作經驗的規定已被廢除);
居住在加拿大的外交官、領事人員和國際組織成員;
具有臨時居民身份的外國國民,包括逃離沖突的人和難民;
購買包含三個以上住宅單元的建筑物和休閑財產(例如度假屋、小木屋和其他度假屋)也將被豁免。
非加拿大實體,例如公司和外國控制的加拿大實體,將被禁止購買房產。
非加拿大人的定義
禁令中的非加拿大人指的是不符合以下條件的個人或實體:
加拿大公民;
加拿大永久居民;
根據Indian Act登記的人員;
由非加拿大人控制的總部位于加拿大、未在加拿大證券交易所上市的私人公司。
住宅物業的定義
法案中住宅物業是指有三套或以下住宅的建筑物,半獨立住宅,共管物業大樓的獨立單元等。
該法律并不禁止購買擁有多個單元的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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