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馬耳他定居管理局(Residency Malta Agency,簡稱RMA),公布了永居項目MRVP第五年年審要求及換卡要求。
2015年8月,馬耳他頒布了MRVP永久居留與簽證計劃,完成25萬歐元國債投資,并滿足當地購房或租房條件,即可攜同全家4代人一步到位獲得馬耳他永久居留權,5年后投資金返還。
首批投資人成功獲批是在2016年。
迄今差不多五年,當初購買國債的款項是否可以贖回?投資期滿后的年審和換卡該如何操作?要提供什么樣的文件?是否還要購買當地的保險?……
很多人都在盼望官方細則出臺。
11月18日,答案來了。
本次公告,主要針對MRVP投資人,申請新政MPRP的投資者可當作參考。
原文件中用的是“obligation”一詞,原意為“義務、職責”,為方便讀者理解,本文意譯為“條件”。
言歸正傳。年審年年有,第五年年審有什么不同?條件都有哪些?
文件截圖
條例表明,在獲得永居身份的第五年,申請人須滿足以下條件:
上一年的投資證明;
上一年和下一年的健康保險(涵蓋馬耳他);
更新的護照;
更新的POA(即授權律所辦理的授權信);
產權證明(租賃或購買)。
澳星提示:
投資期滿(5年期)的年審意義重大,但所需文件與流程,較之以往年審并無不同,所以申請人無需緊張。
上述條件中,最后一條要注意,提交的地址證明(租房或購房)文件需滿足以下條款:
購房:馬耳他中心地區27萬歐元或戈佐島或者馬耳他南部地區32萬歐;
租房:馬耳他中心地區1.2萬歐元/年或戈佐島或者馬耳他南部地區1萬歐/年。
文件截圖
條例也有界定。第五年年審后,申請人須無限期地滿足以下條件:
健康保險(涵蓋馬耳他);
更新的護照;
更新的POA;
產權證明(租賃或購買)——僅適用于持有有效居留許可的申請人。
澳星提示:
第一,申請人在房產方面“解放”了,不再受租房或者購房金額的限制,可以按喜好買或租馬耳他境內任何地方的任何房子;
第二,不再需要每年年審。不過,馬耳他身份局有可能不定期抽查地址來核實身份,只要保證地址具有真實性和通訊功能即可;
第三,5年后,不再對主申的境外資產有50萬歐元的要求,不再有年收入10萬歐以上的證明。
文件截圖
五年年審后,就可以申請換發新的永居卡。
更新卡片時,需要登陸馬耳他,重新接受生物信息的采集(包括照片、指紋及簽字)。
澳星提示:
換卡期間涉及到的信息變更,包括但不限于:地址信息、護照信息、POA信息及醫療保險的購買,需及時與委托律師溝通,并向身份局進行申報。
所有涉及文件需同MRVP表55一并提交(MRVP表55僅用于第5年年審、換卡和合規抽查)。
總結一下:
第五年年審、五年后的換卡和保持身份,離不開兩樣東西,持有馬耳他的地址,涵蓋馬耳他當地的保險;不過在房屋方面,從第五年開始,就沒有了相應的租房或買房的金額要求,人們可以按其喜好購房或租賃任意房屋。
1、五年后還需要保持國債投資嗎?
不需要。RMA明白指出,第五年年審條件中,包括提供前一年(即拿卡后第五年)的投資情況證明;五年后的條件中,則沒有任何關于投資文件的要求。
2、五年后房子真的沒有金額要求嗎?
是的。RMA對地址有明確說明:租或買皆可,沒有任何租金要求或購買金額要求。
3、五年后還需要每年年審嗎?
不需要。RMA明確表示,五年后不再每年審查,但保留了抽查的權利。
4、第五年年審和換卡是同一個流程嗎?
是分開的流程。申請人應在第五年年審到期時提供相應的文件;而卡片的更換需登陸馬耳他采集照片及指模,提交相應表格進行處理,并在舊卡到期時向RMA提交舊卡原件換發新卡。
5、五年到期的換卡事宜一定要通過代理律師嗎?
是的。RMA對此做了明確,整個流程必須由持牌代理律師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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