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拿大的家庭團聚移民主要是指家庭成員及親屬赴加拿大,與其已成為加拿大永久居民或公民并居住在加拿大的親屬團聚的移民種類。父母類團聚移民是第二類家庭團聚移民,包括父母、祖父母和未婚夫/妻及其18歲以下已成為孤兒并未婚的親戚。此類申請與以上夫妻子女團聚申請類似。不同之處在于,擔保父母、祖父母和未婚夫/妻等,擔保人必須提供足夠的收入證明。
一、加拿大團聚移民流程
1.資格評估:擔保人向加拿大境內(nèi)的處理中心提出經(jīng)濟擔保申請,處理中心對其資格進行評估。
2.獲得批準書:擔保資格獲得批準后,擔保人將批準證書、父母的移民申請表和相關(guān)的支持文件遞交加拿大使館或領(lǐng)事館。
3.開始申請:申請父母家庭團聚移民,通常情況下不需要面試。但一定要做體檢。被擔保人按要求做完體檢并通過審核后,才可獲得移民紙。
二、辦理加拿大團聚移民注意事項
加拿大移民部對團聚移民要做出改革:加拿大的父母、祖父母團聚移民將采用“抽簽”形式,之前先到先得的運行模式將被取消!加拿大移民部的父母團聚申請系統(tǒng)將會開放,擔保人可以在30天內(nèi)在網(wǎng)上預(yù)先填寫表格,表達自己想為父母或祖父母申請的意愿。沒有被抽到的申請者,則只能在下一輪抽簽中繼續(xù)開始申請。
但是如果沒有被抽到也不用過度擔心。因為,即使搖不到號碼,父母也可以申請加拿大超級簽證。超級簽證一次可以在加拿大居住2年。對于需要父母照顧兒童或者探親,完全可以滿足需求的。缺點是超級簽證持有者不享受加拿大福利。
超級簽證——長達10年,獲簽者每次留加時間最長24個月,且在此期間不必更新簽證。當然,申請超級簽證的父母和祖父母必須滿足體檢合格、享有有效健康保險、獲子女或?qū)O兒財政擔保等等條件。加拿大駐各國的簽證辦事處均可接受父母和祖父母來加團聚“超級簽證”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