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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時間11月5日,美國司法委員會主席Lindsey Graham聯合參議員Mike Rounds、John Cornyn(參議院多數黨黨鞭兼移民分委主任)正式推出了《S.2778 EB-5全面改革提案》,這份提案被認為是目前為止美國國會最有可能通過的EB-5提案。
當時美國移民法律界反訴訟專家Ira Kurzban律師代表450多位全部來自中國的EB-5投資移民人士向華盛頓特區的美國地方法院提起集體訴訟,對美國現行EB-5投資人的簽證政策提出質疑。雖然一次訴訟就能成功的概率并不高,但是打贏官司并不是此次集體訴訟的主要目的。多位來自中國的EB-5投資人表示,他們的訴求是爭取更多合情合理的簽證名額,從而讓已遞交I-526綠卡申請的EB-5投資人移民排期能縮短,解決子女超齡問題。
如果投資人的配偶和子女的簽證不占用年度簽證配額,那么每年能獲得簽證名額的投資人數量會大幅增加,從而縮短排期——這是本次訴訟的450名投資人的共同訴求。
此次S2778提案則專門對中國投資人最關心的子女超齡問題給出了解決方案,在I-526獲批的情況下,兒童年齡可以持續鎖定至臨時綠卡轉正式綠卡階段。
而目前根據EB-5相關條款規定,投資人在遞交I-526申請以后,作為附屬申請人的子女的年齡將被凍結,一旦I-526獲批,則子女年齡將解凍,繼續開始計算年齡。鑒于目前中國EB-5投資人的排期情況,有大量作為附屬申請人的子女都面臨超齡問題。現有規定是在排期排到的時候如果子女年齡超過21周歲,則不能作為附屬申請人同時拿到有條件綠卡。
自1990年起,美國移民法案中并沒有明確規定投資人配偶和子女應該占用EB-5移民簽證配額,但在實操過程中,作為附屬申請人的EB-5投資人親屬也被算作占用簽證名額,這也造成了越來越長的EB-5排期。
過去幾年里,來自中國大陸的EB-5投資人拿到美國綠卡的等待時間急劇增加,對于目前申請EB-5的投資移民申請人面臨的排期究竟有多長,不同專家有不同的預期,最悲觀的預期甚至長達15年。由此造成的后果是,許多投資人的子女會因超齡問題而無法與父母一起獲得綠卡。
若將子女重新作為主申請人重新遞交,則不能保留第一次遞交的優先日,需要重新排期,因此,很多子女可能因為排期超齡的家庭都面臨一個兩難的選擇。若S2778提案通過,雖然還需要等待排期,但已經遞交申請的中國投資人便無需擔心子女超齡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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